Category: 侵权责任

丈夫被妻子泼开水涉及刑事民事责任分析

2024-04-17 11:43·天津民商刘律师

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妻子竟然住丈夫头上浇开水。

丈夫被妻子泼开水涉及刑事、民事各种责任。视频显示4月9号,湖南长沙丈夫坐在实木沙发上悠闲的坐着,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茶具,妻子站在旁边烧开水。本以为妻子要给丈夫泡茶,没想到水刚烧开,妻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整壶滚烫的开水从丈夫的头顶浇下,疼的丈夫龇牙咧嘴、手忙脚乱的拍打开水。

对于以上事件刘律师认为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害后果严重还可能面临更重的刑事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妻子故意将开水浇在丈夫身上导致丈夫受伤,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家庭暴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在这个案例中妻子的行为明显属于身体侵害,构成家庭暴力。受害者(丈夫)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施暴者(妻子)停止侵害行为,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行为人因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妻子的行为侵害了丈夫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丈夫可以依法要求妻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婚姻关系:此类事件可能会对婚姻关系产生严重影响,受害者(丈夫)可以考虑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如提起离婚诉讼。在此刘律师还是建议大家遇事冷静,切勿冲动,冲动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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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车祸受伤,伤者需要专业护理,护理费谁来承担?

天津民商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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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伤者往往需要住院治疗,但是由于受伤后难以恢复健康,需要专业护理。那么这时候怎么办呢?一般都会选择与护理机构签订协议,相信很多人都是会选择不支付或者少支付这个费用。但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往往也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很多人往往就是因为没有经过专业护理才导致受伤要花费大量的医药费或者其他的费用。那么对于这样的护理费谁来承担呢?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险保险公司在机动车损失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律规定不能确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予以增加或者减少。在这里法官是有一定自由裁量权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护理期限参照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方式、护理期。护理期限可以根据受害人的恢复情况确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原来健康状况或者具有其他严重影响伤情的疾病,需要长期护理的,可以确定护理期限。受害人确需长期护理的,应当按照确定的护理标准进行护理。

二、有护理协议按照护理协议标准计算护理费,没有护理协议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雇佣护工的,按照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雇佣护工的实际支出或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天津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张三签订有护理协议,每日300元,护工一人进行护理,只要张三护理材料合乎法律标准,300元每日的计费标准就可以被法院支持。如果张三无法提供护理材料,但鉴定机构鉴定结果为护理期60天,那么张三基本上会按照天津市居民服务业143元每天计算护理费。

以上一倍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在此刘律师建议交通事故人伤案件委托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处理还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是我个人今天和大家交流的内容,欢迎大家评论留言,请关注我的账号,关注后可以进行具体的法律咨询。

作为车主,发生了交通事故,为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天津民商刘律师

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该做什么?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拍照报案

1、两个报案交警报案(报警电话:122)保险报案(48小时内)

2、不能逃逸现场(商险免赔、责任加重、处罚扣分)(一定要特别注意

3、在高速公路上,设置警告标志在150米以外,车人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内。

4、是否有伤者,拨打120急救电话。

那些事故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解决

1、财产损失 无人伤

2、责任明确

3、注意拍照录像留证

4、APP12123可以在线事故认定。

必须立即报警的交通事故

1死亡、人伤

2无驾照(含准驾车型不符)

3酒驾药驾(精神、麻醉药品)

4校车、客运车严重超载严重超速

5车无牌伪造、变造号牌

6车辆受损不能移动

7逃逸(一方离开现场)

8故意

9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车辆

以上是我个人今天和大家交流分享的内容,欢迎大家评论留言,请关注我的账号,关注后可以进行具体的法律咨询。

女子阳台抛粪,民法角度责任分析

女子阳台抛粪,民法角度责任分析。

此前江苏某小区物业连续收到业主投诉,称楼下步道被人扔了装有粪便的垃圾袋。物业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报警后确认,高空抛物者为某楼栋10楼的一名女性租户王某。在处理高空抛物事件时,民法典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高空抛物行为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共道德,更构成了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首先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并规定了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在本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她应当对因其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王某的行为造成了具体损害,比如污染了公共环境或者对他人财产造成了损失,那么她需要根据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进行赔偿,这可能包括清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

→3、此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在此情况下也有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4、如果物业未能履行这一职责,可能需要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5、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行为,同时也为追究侵权责任提供了证据。王某的行为被监控录像所记录,这为确定责任人提供了直接证据,有助于公安机关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对于受害者而言,了解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将有助于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或者有任何法律疑问,不要犹豫联系我们,让我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你排忧解难。记住法律是保护每个人权益的坚强盾牌。

个人简介

刘华律师,天津莫道(和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执业前曾任多家房地产企业法务经理职务,有着近10余年地产开发及总包企业法务管理经验,主要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诉讼纠纷案件代理,以及与企业合规风控相关非诉法律服务,擅于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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